46 某甲於102 年3 月任薦任第8 職等課長,惟其已銓敘薦任第9 職等合格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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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木木(已上榜) 大一下 (2020/12/05)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5條 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依其銓敘審定職等支給: 一、權理人員依權理之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支給。 二、銓敘審定職等高於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者,其職務加給依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支給。 (銓敘審定職等=資格,所任職務=位置) 當資格>位置:職務加給跟著位置走,專業加給跟著資格走 33 某甲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二級(460 俸點),如其權理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應如何敘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