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題目: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 命令〔94 行警〕 修改成為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 命令
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