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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 命令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1/04)
  釋字第 448 號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憲法第七十七條定有明文,可知民事與行政訴訟之審判有別。又依憲法第十六條人民固有訴訟之權,惟訴訟應由如何之法院受理及進行,應由法律定之,業經本院釋字第二九七號解釋在案。我國關於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審判,依現行法律之規定,係採二元訴訟制度,分由不同性質之法院審理。關於因公法關係所生之爭議,由行政法院審判,因私法關.....看完整詳解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02/10)

原本題目:

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 命令〔94 行警〕

修改成為

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 命令

4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