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條
薪資支出:
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
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
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463.( )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下列那一項目,不包含於營利事業申報的薪資支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