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何者非屬國家賠償法上所規定之公務員? (A)法官(B)受委託行使公權..-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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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8/08)
行政助手&國家賠償 相關考題 根據以下考古題,結論應該就是12F大大說的那樣,行政助手本身不是公務員,但發生國賠事件,還是要陪(但賠的人不是行政助手,而是行政機關,可參照底下第二題) 12 於十字路口指揮交通之義勇交通警察,因未注意號誌已改變,導致遵從指揮之機車騎士受傷,試問本案是否成立國家賠償? (A)因義勇交通警察非公務員,故不成立 答案:C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下班後著便裝,私帶配槍,槍殺仇家,應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查看完整內容 |
15F ghj4122351276 大二下 (2021/12/10)
稍微整理、補充一下樓上各位所解釋的 1. 國家賠償法對公務員的定義為「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也就是最廣義之公務員 → 不論是否經任用程序、是否領有俸給、有無職權皆非所問。 → 包含約僱人員、國營事業、公立醫院之醫師、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替代役男等 替代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替代役,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 或其他社會服務。」 -------------------------------------------------------------------------- 須注意替代役男於國賠法與刑法上之定義不同: (1)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一為刑法上之公務員 (如派往監獄、看守所擔任立哨、崗哨、巡邏勤務...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