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稱為請求權,權利人不能直接支配義務人或支配管領標的物,必須有他人行為的協助,始能實現請求權的內容,債權為最主要的請求權。 EX:甲借乙50萬,則甲對乙有50萬的債權請求權。
形成權:(形成新的法律關係〉因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稱為形成權。 EX:甲乙為父子,甲死,乙有繼承權,此時乙拋棄繼承,則乙在法律上即無繼承之權利(此為法律關係之消滅)。
47 以妨害他人行使請求權為內容的權利,民法上稱之為: (A)形成權(B)支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