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藥事法第66-1條:
藥物廣告,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有效期間為一年,自
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期滿仍需繼續廣告者,得申請原核准之衛生主管
機關核定展延之;每次展延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
47 有關藥物廣告核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