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2: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因為巡邏是執行職務,故此情況適用國家賠償法!
47.台北市政府警察開警車巡邏時,不慎撞死路人,台北市政府應負何種責任?(A)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