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00年6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關該法案之條文內..-阿摩線上測驗
5F
|
6F
|
7F Wen 大三上 (2020/05/03)
引用來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71
第 6 條 幼兒園園長,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二、在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擔任教師、教保員,或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負責人,並實際服務滿五年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 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