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7 條
本會之決議,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以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 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一、審查教師長期聘任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並通過。 二、審議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 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通過。
31. 若澎湖國民中學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成員共十七人,請問未兼行政人員或董事的教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