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以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有故意過失為要件
(B)賠償範圍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受之損害
(C)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若以知有損害時起算者,為5年
(D)國家負損害賠償者,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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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真❤️ 高三下 (2019/04/09)
A不(應)以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有故意過失為要件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InIRO Bear 大二上 (2022/06/27)

(B) 賠償範圍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受之損害 (X)
應改為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時,賠償範圍限於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受之損害

國賠法第2條,公務員故意或過失賠償的責任,範圍包括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10F
Chi-113高考人事行政 大二下 (2023/05/25)
國家賠償法(108 年 12 月 18 日修正)
 
第 3 條
1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 7 條
1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第 8 條
1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2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五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1F
大便貓ᕦ(๑•̀o•́๑) 大一上 (2023/11/24)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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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以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有故意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