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6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其中女性代表不得少於多少?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All pass 大三下 (2014/11/30)
第 6 條
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設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但涉及各直轄市、縣 (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直轄市、縣 (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一、關於性騷擾防治政策及法規之擬定事項。
二、關於協調、督導及執行性騷擾防治事項。
三、關於性騷擾爭議案件之調查、調解及移送有關機關事項。
四、關於推展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
五、關於性騷擾事件各項資料之彙整及統計事項。
六、關於性騷擾防治之其他事項。
前項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直轄市市長、縣 (市) 長或副首長兼任;有關機關高級職員、社會公正人士、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為委員;其中社會公正人士、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
二分之一;其中女性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其組織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48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6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