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有關刑法上假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無期徒刑執行者,須執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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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 高一上 (2014/01/01)
A、B、C第 77 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 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4F Yin Hui Huang 大一下 (2017/06/12)
刑法第 77 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A)受無期徒刑執行者,須執行逾25 年,始得假釋 (B)凡因累犯而受徒刑執行者, (C)有期徒刑執行未滿6 個月者,不得假釋 (D)假釋遭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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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1/01/06)
(A)受無期徒刑執行者,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 → 正確。 《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1項:「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B)凡因累犯而受徒刑執行者,皆不得假釋 → 錯誤。因累犯而受徒刑執行者,若無刑法第77條第2項所定情事,自得依同條第1項之規定而得許假釋出獄。 《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2項:「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