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 甲行政機關出資聘請乙設計師協助設計活動用之文宣海報(以下簡稱為 A 美術著作),甲乙間並未以契約約定 A 美術著作之權利歸屬。關於乙受甲 聘請完成之 A 美術著作,下列何者正確?
(A)應以甲為著作人,但乙得享有禁止不當變更之著作人格權
(B)應以甲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
(C)應以乙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歸甲享有
(D)應以乙為著作人,且其著作財產權歸乙享有,但甲得利用 A 美術著作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1天 ,已有 2 則答案
馬鈴薯頭 大四上 (2024/04/24):
著作權法
第 12 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本題的乙設計師)。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乙設計師)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本題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所以著作財產權仍歸屬受聘人乙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甲行政機關)得利用該著作。
34個讚
檢舉
whappy501 博一下 (2024/04/24):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著作權法 第 12條

9個讚
檢舉


48 甲行政機關出資聘請乙設計師協助設計活動用之文宣海報(以下簡稱為 A 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