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2條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 10 條
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其補貼之對象,限於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 (航) 線業者。
48.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