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如嗣後對協議之有效性發生爭議,則應適用下列何種法律處理?
(A)民事訴訟法
(B)行政訴訟法
(C)行政執行法
(D)強制執行法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Bobobubu Bo 小一上 (2013/10/21)
損失補償或損害賠償之協議是行政契約,後者如國賠法第10條第2項協議成立時之協議書。國賠採雙軌制1.書面先行協議●國賠法第10條→經書面先行協議成立→作成之協議書.....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5F
marinegoodman 小一上 (2018/07/11)

是直接執行,還是要再打第8條後再執行?

26F
太陽 大三上 (2018/10/15)

我是這麼聯想

協議是行政契約,所以有關協議內是一般給付訴訟

沒有協議或協議不成是普通法院


23.國家賠償協議書若訂有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並自願接受執行,而嗣後有聲請強制執行之必要時,應以下列何種法律聲請之? (A)強制執行法 (B)行政訴訟法 (C)行政執行法 (D)民事訴訟法 102 年 - 102年 高考三級 行政法 選擇#10510

答案是B 

協議書(行政契約)----自然是行政訴訟法

第148條(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27F
108人事高普已上岸 大一下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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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協議成立時,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