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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費以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
(B)保險費率至少每3年精算一次
(C)受僱者之投保金額分級以基本工資為下限
(D)自營作業者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ia Hui Huan 研一下 (2011/07/29)
新法第 25 條 本保險財務,由保險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林志遠 高二上 (2012/10/04)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保險人
7F
邵筱嵐 小一上 (2013/06/09)
第 20 條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依下列各款定之: 一、受僱者: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 二、雇主及自營業主:以其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 三、自營作業者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其執行業務所得為 投保金額。 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為無固定所得者,其投保金額,由該被保險人依 投保金額分級表所定數額自行申報,並由保險人查核;如申報不實,保險 人得逕予調整。
所以D有問題嗎?
8F
好麻煩 高一下 (2013/06/17)

勞保第 13 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三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保險費率定為 百分之七點五,施行後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其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 點五至百分之十,並自百分之十當年起,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 百分之十三。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 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三 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送請立法院查照。 僱用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前項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 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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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費以被保險人之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