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企業管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下列何者不是普通合夥的特點
(A)金錢、有形資產、權利、勞務、信用皆可作為合夥人的出資
(B)不具有獨立之法人資格
(C)須依公司法之規定成立企業
(D)對企業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張姍姍 高三下 (2016/05/19)
依.....看完整詳解
2F
moonmoon 高三下 (2020/04/17)

民法第 667 條

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

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

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

3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3)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就是合夥

(D)對企業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B)不具有獨立之法人資格

(A)金錢有形資產權利勞務信用皆可作為合夥人的出資  出錢出力都可以
b.合夥人的表決權一人一權制
c.合夥業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

5下列何者不是普通合夥的特點 (A)金錢、有形資產、權利、勞務、信用皆可作為合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