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列有關法官事務分配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法官會議以過半數之意見定之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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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14)
(A)經法官會議以過半數之意見定之(O) (B)法官事務分配之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審判長(X;主席/院長) (C)違反法官事務分配之審判,仍屬有效(O) (D)法官事務分配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O) 法院組織法 第 79 條 (年度司法事務分配之預定) 各級法院及分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按照本法、處務規程及其他法令規定,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之分配及代理次序。 辦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及其他特殊專業類型案件之法官,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由司法院另定之。 第一項會議並應預定次年度關於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 法院組織法 第 80 條 (事務分配會議之主席) 前條會議,以...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