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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有關視同銷售貨物銷售額之認定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以營業人帳列該項資產之帳面價值為準
(B)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者,以時價為準
(C)委託代購者,以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為準
(D)委託及受託代銷者,以約定代銷之價格為準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omes781227 (2015/02/15)
(A) 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goup 國一下 (2015/03/21)
法條出自?
3F
黃依依 國二上 (2015/08/3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其認定標準如左: 一、第一款及第二款,以時價為準。 二、第三款至第五款,受託代購者,以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為準;委託及 受託代銷者,以約定代銷之價格為準。 前項第二款營業人委託或受託代購、代銷貨物,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以 供查核。 前二項規定,於本法第三條第四項視為銷售勞務準用之。
4F
周華容 大二下 (2016/08/15)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
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
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
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前項規定於勞務準用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其認定標準如左:
一、第一款及第二款,以時價為準。
二、第三款至第五款,受託代購者,以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為準;委託及受託代銷者,以約定代銷之價格為準。
前項第二款營業人委託或受託代購、代銷貨物,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以供查核。
前二項規定,於本法第三條第四項視為銷售勞務準用之。

5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有關視同銷售貨物銷售額之認定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