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口訣太厲害了,救了我,謝謝!
第 62 條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
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之定名為何? (A)縣市政府一級單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