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條 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始得營業。
第 26 條 經營旅行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旅行業執照,始得營業。
第 35 條 經營觀光遊樂業者,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觀光遊樂業執照,始得營業。
5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經營以下那一項行業,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