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新題目:夫妻之一方有下列何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A)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B)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
(C)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
(D)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
統計: A(122), B(19), C(77), D(98), E(0) #692912
詳解 (共 7 筆)
如樓上所言,1009條已刪除,建議改題目和答案。
並依民法第1010條來做修改: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
改善時。
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
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
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建議阿摩:修改題目
原題目:
下列何者為當然改用分別財產制之事由:
(A)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B)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
(C)夫妻之一方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
(D)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
修改成為: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何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A)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B)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
(C)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
(D)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
然後答案修改為(A)
I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II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阿摩大大:
不好意思 上次題目沒有改到!
原題目:
下列何者為當然改用分別財產制之事由:
(A)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B)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
(C)夫妻之一方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
(D)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
修改成為:
新題目:夫妻之一方有下列何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A)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B)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
(C)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
(D)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