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醫療法有關人體試驗之書面同意書內容,應載明事項中,下列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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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陳貴榕 大一下 (2020/06/30)
第 79 條
醫療機構施行人體試驗時,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並應先取得接受試
驗者之書面同意;接受試驗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但顯有益於特 定人口群或特殊疾病罹患者健康權益之試驗,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接受試驗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其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同意 ;接受試驗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一項書面,醫療機構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並於接受試驗者或法定代理 人同意前,以其可理解方式先行告知: 一、試驗目的及方法。 二、可預期風險及副作用。 三、預期試驗效果。 四、其他可能之治療方式及說明。 五、接受試驗者得隨時撤回同意之權利。 六、試驗有關之損害補償或...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