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所收受之金錢,其信託登記規定為何? (A)無信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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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目標2024上公股銀行 高三上 (2024/09/21)
第 4 條
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非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於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之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不得對抗第三人。
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所收受之金錢,無信託登記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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