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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50 公寓大廈之住戶若違反相關規定,任意裝設鐵窗,經管理委員會制止而不遵從者,除報請主管機關 處理外,該住戶最長應於幾個月內自行恢復原狀?
(A) 1
(B) 2
(C) 3
(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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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 Tsai 國三下 (2018/06/28)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3項住戶違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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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ii 邀請碼95766 國三下 (2020/10/2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8 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

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

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

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

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

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

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50 公寓大廈之住戶若違反相關規定,任意裝設鐵窗,經管理委員會制止而不遵從者,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