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09/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營建法規與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0 公寓大廈應設置之公共基金,其來源之一為起造人就公寓大廈 1 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按工程造價 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之。此項金額應於何時繳交?
(A)領得建造執照前
(B)申報工程開工前
(C)申請使用執照前
(D)建物移轉登記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承中 小五上 (2018/08/02)
申請使用執照前起造人必須繳.....看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魏振峰 (2020/07/3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

3F
建築小幫手 國二下 (2020/11/13)
第 18 條
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
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三、本基金之孳息。
四、其他收入。
依前項
第一款規定提列之公共基金,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
,應提出繳交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庫代收之證明
;於公寓大廈
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依第五十七條規定點交共用部
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由公庫代為撥付。同款所稱比例或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
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規定起造人應提列之公共基金,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前,
起造人已取得建造執照者,不適用之。

50 公寓大廈應設置之公共基金,其來源之一為起造人就公寓大廈 1 年內之管理維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