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載有陽台、屋簷或雨遮等突出部份,一般應以 何種方式辦理測量?
(A)附屬建物
(B)公共設施
(C)特別建物
(D)一般建物。
(E)一律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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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9), B(9), C(2), D(18), E(155) #915553

詳解 (共 4 筆)

#2558052
條文已修正 請將答案改為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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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067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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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068
原本題目:50 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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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627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73 條

建物平面圖測繪邊界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物以其外牆之外緣為界。

二、兩建物之間有牆壁區隔者,以共用牆壁之中心為界;無牆壁區隔者,

    以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為界。

三、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載有陽臺之突出部分者,以其外緣為界,並以

    屬建物辦理測量。

四、地下層依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所載樓層面積之範圍為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者,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已報核,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期限申請

建造執照之建物,其屋簷、雨遮及地下層之測繪,依本條修正前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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