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修正後已無準歸化,請參考第9條
http://163.29.105.73/fr6c/sp_01.aspx?menu=45
現行歸化方式: 先同意歸化--> 提喪失原國籍證明或有例外免提情形--> 定居
增加 E 選項、答案改為E: 已修法,無需核發準歸法證明。
【已刪除】50 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由何機關核發? (A)外交部(B)內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