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樓上,爭點所在
...
依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388號判例:放火罪原含有毀損性質在內,放火燒燬他人住宅損及牆垣,自無兼論毀損罪之餘地
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 吸收 毀損罪,而僅成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
第173條:預備/未遂
第174條:未遂
50 甲、乙是情侶,一日,甲在乙居住的公寓與乙發生口角,遂起意放火燒燬該屋,乃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