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0 稽徵機關對於營業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得停止其營業,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A)3個月
(B) 6個月
(C)9 個月
(D) 一年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ngela15010 國二下 (2017/11/29)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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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Taotao Tao 高一下 (2022/06/27)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53 條 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為停止營業處分時,應訂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但停業期限屆滿後,該受處分之營業人,對於應履行之義務仍不履行者,得繼續處分至履行義務時為止。 前項停止營業之處分,由警察機關協助執行,並於執行前通知營業人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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