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評估某一器官之體內劑量,應評估: (A)約定等效劑量 (B)約定有效等效..-阿摩線上測驗
Goal 國二下 (2020/10/07): 約定等效劑量:指單次攝入放射性物質於體內後,對某一器官或組織經過一段時間後所累積的等效劑量,其單位為西弗(Sv)。 一段時間為自放射性核種攝入之日起算,對17歲以上者以50年計算;對未滿17歲者計算至70歲內。 約定有效等效劑量:指體內受曝露器官或組織的平均等效劑量與各該組織或器 官的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Sv)。 深部等效劑量:適用於包括頭部、身體軀幹、手肘以上手臂、膝蓋以上腿部等部位之全身體外曝露,指其一公分深處之等效劑量。 約定有效劑量:指各組織或器官之約定等價劑量與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Sv)。 等效劑量為舊的說法、等價劑量為新的說法,兩者意義相同。代表器官劑量與 對應輻射加權因數(WR)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Sv)。
約定即為放射性物體在體內的意思。 出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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