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A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億元,依章程規..-阿摩線上測驗
1F Chung Han Lee 大二上 (2013/01/18)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379 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係指外部非關聯董事,即外部且獨立的董事,其須非公司一定持股比例之大股東,亦未在公司內部任職,且非公司營運相關之關係人,而可對公司事務為獨立判斷與提供客觀意見之董事,強調的是其獨立性與專業性,而有助於監督公司的運作和保護股東之權益。 在我國,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2 條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ㄧ,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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