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三十一條 報值郵件或保價郵件之報值金額或保價金額,不得超過內裝文件或物品之實際價值。
前項郵件報值金額或保價金額,超過內裝文件或物品之實際價值者,於有損失時,不得請求任何補償。
第 60 條掛號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但國際快捷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
52.有關郵件處理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專供盲人使用之錄音帶、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