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下列何者有可能因輕過失即遭賠償義務機關求償? (A)該..-阿摩線上測驗
1F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高三下 (2020/09/04)
第3條(國家就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損害所負賠償責任之要件)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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