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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5 廠商甲因貨品交易,與乙發生糾紛,認乙涉嫌詐欺,遂委任告訴代理人丙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 官偵查終結,認被告乙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並分別將不起訴處分書送達於告訴人甲、告 訴代理人丙及被告乙。惟當時甲至國外出差,出國前曾囑託告訴代理人丙謂倘檢察官為不起訴,務 必聲請再議。但丙因業務繁忙,竟忘記於再議期間內提出聲請。告訴人甲返國後,得否依法聲請回 復原狀,並為再議之聲請?
(A)可。告訴人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不受告訴代理人過失之影響,仍得依法向原檢察官聲請回復原狀
(B)可。告訴人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不受告訴代理人過失之影響,仍得依法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聲請 回復原狀
(C)否。遲誤聲請再議之期間,不適用回復原狀之救濟
(D)否。告訴代理人丙之過失,視為甲本人之過失,甲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onna (2016/07/16)
刑訴70條準用67條第2項。.....看完整詳解
2F
小錄事 大一上 (2017/02/18)

70

3F
笑逐 高二下 (2023/07/24)


(A) X。依據第 67 條第二款的規定,許用代理人之案件,代理人之過失,視為本人之過失。因此,即使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但告訴代理人丙的過失仍將視為甲的過失,甲仍受到告訴代理人過失的影響。

(B) X。同樣依據第 67 條第二款的規定,告訴代理人的過失視為本人的過失。因此,即使甲出國有正當事由,但告訴代理人丙的過失將視為甲的過失,甲仍受到告訴代理人過失的影響,且依照第68條的規定,聲請回復原狀應由原審法院處理,不是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聲請。

(C) X。根據第70條的規定,遲誤聲請再議之期間,可以依前三條之規定,由原檢察官准予回復原狀。
(D) O。如同上述,依照第67條第二款的規定,告訴代理人的過失被視為本人的過失。因此,告訴代理人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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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廠商甲因貨品交易,與乙發生糾紛,認乙涉嫌詐欺,遂委任告訴代理人丙向檢察官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