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5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簽證之會計師,對於公司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 務文件內容有虛偽或隱匿情事,該會計師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時,對於 公開發行公司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何種賠償責任?
(A)雖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其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還是要負絕對 之賠償責任
(B)因其過失所致損害之發生者,應依其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
(C)就過失所致損害之發生者,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連帶賠償責任
(D)只就其故意所致損害之發生者,與公開發行公司、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依其責任比例, 負賠償責任,其他責任則無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4/22)
證交法第 20-1 條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wyzt6919 高一下 (2022/11/23)
會計師
公說書-推定過失責任
財報-過失責任

55 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簽證之會計師,對於公司公告申報之財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