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5 條 (調查之範圍)
第三審法院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依上訴理由調查之。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或有統一法令見解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56 關於第三審程序,依九十二年元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