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461號: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56.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461號之意旨,下列何種人士不得拒絕應邀到立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