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條
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
57.支票執票人於票據權利消滅後,得對下列何者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主張利益償還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