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
客觀:緊急危難+避難手段
手段上必須符合:適當姓+必要性+衡平性
題目:
乙奪甲之救生圈為有效避免危難,似乎也無迴避能及其他侵害更小手段
唯衡平性上基於生命法益絕對保護原則,固不可主張緊急避難,至多於罪責階段主張避難過當
57. 甲男與乙女結婚週年搭乘豪華郵輪出國旅遊,豈料船難,數百人海中載沈載浮,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