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8 關於支付命令(督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不同意者,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附理由並檢具事證向法院異議
(B)債務人逾期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其異議
(C)聲請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為專屬管轄,即使當事人間另有管轄法院之合意,亦不得加以改變
(D)債務人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失效,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調解之聲請


答案:A
難度: 簡單
1F
凱特 國二上 (2015/04/15)
民事訴訟法 § 516 條 第 1 項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58 關於支付命令(督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