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依銀行法第六十二條之四規定,銀行或金融機構依六十二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受讓營..-阿摩線上測驗
1F JollyHugo 高二上 (2019/05/04)
銀行法 第 62-4 條 銀行或金融機構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受讓營業及資產負債時,適用下列規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不同意之股東不得請求收買股份,免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至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辦理。>D錯 二、債權讓與之通知以公告方式辦理之,免依民法第二百九十七條規定辦理。>A對 三、承擔債務時,免依民法第三百零一條經債權人之承認規定辦理。>B對 四、經主管機關認為有緊急處理之必要,且對金融市場競爭無重大不利影響時,免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C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