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的「途徑-目標」理論
「途徑-目標」理論係西元1974年由House & Michell提出,他們認為領導行為對於下列三項部屬行為具有影響作用。1.工作動機;2.工作滿足;3.對於領導者接受與否。
在領導者的任務上,設定達成任務之獎酬及協助部屬辨認達成任務與獎酬之徑路,並替部屬清除可能遭遇之障礙。若高度結構化,由於其徑路已十分清晰,則應偏重人際關係,以減少人員因工作單調引起之挫折與不快。反之,工作富於變化與挑戰性,此時領導者應致力於工作上之協助與要求,而非人際關係上。
筆記
59.將領導者行為分為「指示性的」、「成就導向性的」、「支援性的」、以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