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為公立學校教師,其遭學校依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款「行為不檢..-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hloe Jiang 國一上 (2013/06/22)
釋字第 702 號解釋文: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教師除有該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其中第六款(即一0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要件,與憲法上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尚無違背。又依同條第三項(即一0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同.....看完整詳解 |
9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5/12/01)
這題是b明確性原則沒有錯,惟,要注意是引用法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 早就刪除了,在102.6.27刪除,102.7.10公布,不會再考了,大家留意! |
10F cyt630128 小一下 (2020/11/30)
樓上9F根據教師法中第14條第1項第7款,提案修正日期是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19 日,提案字號:院總第 1559 號 委員提案第 20852 號。 其中本院(立法院)委員王榮璋、吳思瑤、蘇巧慧等 18 人,有鑑於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對於聘任後罹患精神病尚未痊癒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未考量精神病定義過廣,大多數情況不致影響生活,以此作為資遣之事由,過度侵害教師之工作權,並構成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稱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刪除「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4條第1項第7款。 援此該題意並非指上述之項目,而是現行之教師法第14條下列各款,符合者應受之處分。並適用於釋字第702號解釋。 釋字702號解釋--法律... 查看完整內容 |
11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