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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商業上之交易,在民法上之意義如何?
(A)代理
(B)代位
(C)行紀
(D)信託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Liyen Young 高一下 (2010/06/05)
商業投資人:乃商業主體之人(商業主人),係指以營利的目的, 從事貸物買賣、資金融通或提供或提供勞務之人,如公司之董事長等;亦可說是資方而根據經營方式而分,又可分為: 自營商。 代營商:本身不擁有商品所有權,其中又分: 代理商:即以委託人之名義,代理他人經營商業上的交易及買賣,而營業上所發生之虧損則完全不負責,酬庸方面也只用代辦費用,一切的.....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Wu Kilapon 高三上 (2013/03/01)
民法第576條
3F
小李子 高一上 (2014/03/31)
第576條(行紀之定義)
  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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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商業上之交易,在民法上之意義如何?(A)代理(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