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鐵路◆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甲為讓小孩上明星國中,路過乙家,見乙家位於明星學區,乃於 5 月 1 日寫信給乙表明要向乙以 2,000 萬之價金購買 乙之公寓,信寄出後,甲就後悔,連忙於 5 月 2 日以限時再寄一封信表明不要購買了,詎乙於 5 月 5 日收到甲的第一 封信後,認為是個好交易,於同日寫信回覆願意以所出之價格賣出,乙卻於 5 月 7 日收到甲的第二封信。試問下列敘 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於乙寄出同意交易之確認函,5 月 5 日契約成立
(B)買賣契約於乙寄出同意交易之確認函到達甲時,契約成立
(C)如乙對於遲到之第二封信對甲為遲到通知者,則買賣契約成立
(D)買賣契約不成立,因甲在乙回覆前已寄出撤回通知書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Yaff Xie 小四上 (2015/06/09)
(From PTT diablo81321)第6題中,甲的兩封信第一封是要約、第二封是要約撤回,依民法95條1項但書說了 「撤回要早到或同時到」才有用, 但§162還有限制 「如果撤回遲到了 相對人要發遲到通知」,這樣依§95條讓撤回通知因.....看完整詳解
8F
sabrina 國三下 (2015/07/09)

白話文的解釋....


第95條第一項(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


本條的意思是要撤回要約,其通知必需在要約達到之前或同時達到契約相對人,否則,要約已具有不可撤回性。要約形式拘束力若被排除,要約撤回通知,應在承諾通知到達之前或同時達到,否則,契約成立,更不得撤回。


【註:要約生效後,在承諾期限內,要約人不得將要約撤回或變更,是為要約形式拘束力】


再看


第162條(撤回要約通知之遲到)
撤回要約之通知,其到達在要約到達之後,而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應先時或同時到達,其情形為相對人可得而知者,相對人應向要約...


查看完整內容
9F
贏向未來 國三上 (2018/08/28)

請問a錯在哪裡呢?

10F
so121 研二上 (2023/05/03)

這題答案有問題吧

依民法第162條
撤回要約之通知,其到達在要約到達之後,而按其傳達方法,通常在相當時期內應先時同時到達,其情形為相對人可得而知者,相對人應向要約人即發遲到之通知。
相對人怠於為前項通知者,其要約撤回之通知,視為未遲到。

必須甲的第2封信有可能比第一封早到或是同時到,乙才需要發遲到通知
既然是第二天才寄的信,題目也沒說他第二封是寄快捷,都是寄平信的話,第二封的信本來就該筆第一封慢到達,自然沒有162條適用的問題

我是選B

6 甲為讓小孩上明星國中,路過乙家,見乙家位於明星學區,乃於 5 月 1 日寫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