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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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Kate Lin 大三上 (2019/08/29)
更新一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已於 108.07.24 修正,定自中華民國108.09.01施行。 根據第9條第4項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口訣:法國內陸) 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報、大陸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 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 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 五、縣(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