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金額並列所得稅金額與之相減
《準則修正》IASB布IAS1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此修正規定其他综合損益項目應依下列方式分組:
後續期間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
後續期間不會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企業得依下列二種方式之一表達其他綜合損益項目:
1.扣除相關所得稅影響數後之淨額;或
2.扣除相關所得税影響數前各项目之金额,並用一金额列示與該等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彙總金額。所以C錯是也可以用稅前表達,只是還需要用一金額列示該等項目相關所得稅取自網站上-勤業眾信 IFRS文章
6 關於綜合損益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期淨利應區分為正常與非常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