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下列何者並非純粹法學之主張?
(A)專從法律規範認識法律
(B)適用法律摒除政治、經濟觀點
(C)憲法創設法律的效力
(D)法律因社會需要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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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0), B(1012), C(516), D(3168), E(1) #137448

詳解 (共 8 筆)

#323519

純粹法學(分析法學派、註釋法學、現代之純粹法學):

此派認為法律僅指實定法,即實登法或人為法而言,並認為法學乃法律規範之學,故應純粹以「實定法」為其研究對象,而建立關於規範之純粹理論為其任務,此即後來所發展之現代純粹法學派或純粹法學理論(實證法學派、維也納法學派),認為法學應純以現在法律規範為研究對象,而與政治、經濟、社會、心理學、宗教、道德分離,並提出法律規範之階層或位階秩序,但最終仍未能說明何謂基本規範。即認為每一規範之效力是來自更高之規範,對於無更高規範為效力來源者,稱為基本規範。代表人物為凱爾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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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02
不斷回溯尋找規範之效力根源之結果,會產生最終之規範,即基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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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075
純粹以「實定法」為其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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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791
純粹法學派的關鍵字:(A)規範~純粹法學...
(共 5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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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994

(D)法律因社會需要而產生

>>比較像歷史法學派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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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133
現代純粹法學派或純粹法學理論(實證法學派、維也納法學派),認為法學應純以現在法律規範為研究對象,而與政治、經濟、社會、心理學、宗教、道德分離--裡面包含"社會",應該是這樣,所以D無法選擇(ps.節錄3F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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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741
D為何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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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28
感謝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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