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條
銀行年度財務報表由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委託會計師辦理銀行內部
控制制度之查核,並對銀行申報【主管機關表報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
及遵守法令主管制度執行情形】、【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妥適性表示意見。
會計師之查核費用由銀行與會計師自行議定,並由銀行負擔會計師之查核
費用。
銀行應於查核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將委託查核會計師名單送財政部備查,更
換會計師時亦同。
6.依ψ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ω規定,銀行年度財務報表由..-阿摩線上測驗